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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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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田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本报和田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穆耶赛尔·图尔荪)11月17—19日,和田市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覆盖全市各级各行业在编在岗人员。考试依托“问卷星”线上平台,实行“一人一卷、扫码答题”,各单位周密部署,确保应考尽考、考出实效。

  本次考试紧扣法治建设实际,重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信访条例等内容,全面检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为提升针对性,考试设置“非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单位”两类试卷:行政执法单位试卷侧重执法程序、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专业内容;非行政执法单位试卷侧重通用法律原则、权利义务、行为规范等基础内容,真正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为确保此次考试公平公正、真实有效,和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抽取代表性单位进行现场督考,重点检查考试组织、考场纪律和参考率等情况。

  此次考试是和田市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年度法治学习成果的有效手段,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激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积极性与主动性,为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南旅检枫”品牌赋能基层治理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曾美云)“检察官不仅帮我打官司,还协调解决了实际困难,让我及时拿到钱治病!”近日,王某在乌鲁木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现场感慨道。

  今年6月下旬,王某在某养殖场作业时,从高处坠落受伤。因与雇主就赔偿金额问题分歧较大,王某向乌鲁木齐县综治中心“南旅检枫”检察联络站反映情况,检察机关及时受理,并启动“支持起诉+调解”程序。

  检察官协助王某收集医疗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随后,依托综治中心,法官联合检察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最终,雇主当场支付赔偿款2万元。

  近年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南旅检枫”基层治理品牌,以“检察+基层治理”模式,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样本。除在县综治中心入驻“南旅检枫”检察联络站外,该院在辖区五个乡镇均设立“南旅检枫”检察联络站,在村(社区)、企业设立“南旅检枫”检察联络点。同时,该院还在乡镇“南旅检枫”检察联络站设立“检察官信箱”,实现群众诉求“即时收集、快速响应”,与该县社会工作部签订协同治理框架协议,互聘“法治指导员+检察联络员”,形成双向联动格局,破解基层法治资源分散、监督缺位难题。

  此外,检察官定期开展“下访巡访+专项巡查”,实现走访村社全覆盖,推动问题发现于萌芽、解决在基层;开展“法治课堂进村社”“检察建议进乡镇”等宣讲活动,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观念深入人心。

  “我们将持续深化‘南旅检枫’品牌效应,拓展‘支持起诉+检察建议+调解+’应用场景,加强协作,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让‘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绽放新彩。”乌鲁木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李太良表示。


  支持起诉+先行调解 法检合力解“薪”愁

  本报塔城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杜晓萍 叶丽努尔)11月20日,张某等6名务工人员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 情暖人间”字样的锦旗送到塔城市人民检察院以示感谢。

  今年5月,李某雇用张某等6人在某酒店做消防水电施工。工程完工后,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工钱。张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后,来到塔城市检察院求助。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一边安抚张某等人情绪,一边指导他们补充务工考勤表等证据,并多次与李某沟通,说服其出具书面欠条。同时,检察官引导张某等人向塔城市人民法院诉讼维权,并建议法院启动农民工权益保障“绿色通道”,以“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方式为务工人员解决困难。

  法院接到推送案件后,迅速联动检察院搭建化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调解中,检法工作人员共同向李某释法,明确其欠薪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场达成协议,李某承诺元旦前足额付薪。

  自2023年塔城市法检两院共同开设农民工权益保障“绿色通道”以来,已快速办理欠薪案件11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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