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30
A+ | a本报博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王静)日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博乐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博乐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在制度建设方面,博乐市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有效杜绝“拍脑袋决策”,推动政府决策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在政务服务优化方面,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9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在行政执法规范方面,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市、乡镇(街道)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此外,博乐市还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宪法主题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法治博乐”“博乐零距离”等微信公众号推出各类普法信息2751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专题展览、普法文艺演出等2万余场,覆盖群众46.6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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