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给充电宝“上保险”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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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福海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丹娜尔)近日,福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时发现,部分商家仍在销售无3C认证的充电宝,遂与相关行政机关对接,并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无3C认证充电宝行为。

  自2024年8月起,我国对移动电源实施强制性3C认证管理,未经认证的产品严禁生产和销售。3C认证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而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于保障充电宝质量至关重要。该院此举正是对这一制度的有力维护,不仅纠正了市场乱象,还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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