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跨越千里保全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5
A+ | a本报和硕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曾旭)“感谢你们跨越千里进行财产保全,为我们做主。”12月17日,某案件申请执行人甲某感谢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12月初,甲某发现其案件被执行人在四川省遂宁市的7家公司存有到期债权1200万元,便立即将线索提供给和硕县法院执行局。该局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后,由副局长乌托拉生带队前往遂宁市,先后调取被执行人公司的销售税务票据以及银行交易流水等材料,确定债权的合法性,随后向7家公司下发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了保全手续,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标签:
最新更新
- 非遗走出国门 新疆文创产品亮相卢浮宫
- 自治区战略性矿产资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 为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作出新贡献
- 乌鲁木齐高新区跃居全国高新区前50名
- 马兴瑞在新疆国有企业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坚决扛起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的政治责任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战略支撑
- 艾尔肯·吐尼亚孜走访调研区属国企时强调 树立机遇意识 作出更大贡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