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跨越千里保全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5

A+  |  a

  本报和硕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曾旭)“感谢你们跨越千里进行财产保全,为我们做主。”12月17日,某案件申请执行人甲某感谢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12月初,甲某发现其案件被执行人在四川省遂宁市的7家公司存有到期债权1200万元,便立即将线索提供给和硕县法院执行局。该局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后,由副局长乌托拉生带队前往遂宁市,先后调取被执行人公司的销售税务票据以及银行交易流水等材料,确定债权的合法性,随后向7家公司下发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了保全手续,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