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 公益诉讼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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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近年来,哈密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划,融合推进精准监督,为哈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保护湿地 恢复生态

  “复兴路中间路段旁的一片空地上有大量垃圾,一刮风垃圾袋满天飞,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检察院能不能出面管管?”3月28日,有群众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检察院12309平台反映。

  伊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该线索后,立即派检察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

  现场位于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附近,这些垃圾是周边商户、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含有渣土、砖石、建筑用胶、油漆、塑料制品等废弃物,且没有采用任何防渗、防尘、防扩散等措施。经测量,污染面积达578平方米。

  “各类垃圾露天堆积,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还破坏了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美景,损害城市形象。”伊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4月2日,伊州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召开磋商会,促使各部门形成合力解决问题。

  清运垃圾、设置围栏和垃圾箱、开展日常巡查,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复兴路中段面貌焕然一新。

  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作为哈密市伊州区的重要生态资源,其保护和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哈密市启动哈密河生态恢复工程。

  近年来,哈密市、伊州区两级检察院多次联合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哈密市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就湿地保护开展宣传活动。

  如今,哈密市伊州区各乡镇、街道、社区均设“湿地保护公益人”,实现村村都有公益者,队队都有宣传员。

  留存历史 发展文脉

  有效的社会治理,往往浸润着丰沛的文化。

  哈密市域内保存多个时代的长城烽燧遗址106座,其中年代最早的建于唐代,最近的建于清代,文化价值和政治意义深远。

  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时发现,哈密市域内多处长城烽燧遗址在安全防护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2020年2月1日,《哈密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哈密市检察院以此为契机,组织市、区(县)检察院联合市、区(县)文旅局开展了系列保护工作。

  “哈密市文旅局组织辖区两级文物保护部门投入399万元资金,开展烽燧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对哈密市境内47处烽燧的保护围栏进行加固,并完善保护标识。”哈密市文旅局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人表示。

  长城烽燧的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文化遗产的脚步从未停歇。

  2022年以来,哈密市、区(县)两级检察院还针对“小南湖佛塔遗址”“星星峡关帝庙址、星星峡古道遗址”等多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并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共治共享的文物保护局面正逐步形成。

  创新推进 重在质效

  2023年初,哈密市检察院出台《哈密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立足办案质效、工作理念、责任担当,厘清公益诉讼发展思路。

  在推进平安哈密建设进程中,哈密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依法办案和源头治理并重,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监督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一段时间以来,伊州区部分小区业主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造成极大安全隐患。“飞线充电”如同群众身边的“定时炸弹”,需要尽快治理。

  哈密市、伊州区两级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并联合应急管理、住建、城市执法、街道等部门举行公益诉讼工作圆桌会议,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与多部门就整改“飞线充电”问题达成共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改“飞线充电”、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由检察机关监督推进,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落实。

  最终,该市392个小区“飞线充电”问题得到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飞线充电”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融合打造 社会共治

  近年来,哈密市检察机关积极与生态环境、文旅、工商、税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加强线索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等制度、协议10项,行政机关由原来的立案监督后被动接受监督转变为日常工作中主动寻求配合,邀请检察机关联合会商、联合行动20余次。

  哈密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守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格局。

  伊州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联合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对伊州区河湖长办公室主动移交的西山乡葫芦沟河道堵塞、污染案进行巡查整治,牵头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历时20天完成了河道清理和整治。

  2023年,哈密市检察院通过检校、检政合作方式,与新疆财经大学共同建立“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该基地于今年9月由自治区教育厅授牌;与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哈密分局联合打造“美丽哈密公益诉讼司法保护实训基地”。

  “2023年初,哈密市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公益诉讼办案整体发展和队伍建设提供机制保障。两级检察院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线索移送、横向协作配合等机制,为公益诉讼工作高质效开展提供坚实保障。”日前,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帕尔哈提·买托合提说。

  (记者 詹晓明 通讯员 王月 丁丹丹 丁纬萱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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