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既监督又学习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9
A+ | a本报额敏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程艳 李梅娇)11月5日,由额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曾某等人非法催收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额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为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素养和公诉人公诉的能力和水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地区分院组织两级院刑事检察业务检察官观摩庭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讯问,结合涉案人数多、案件较复杂等特点,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充分展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量刑情节、社会危害性等焦点,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发表意见,在揭露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的同时,进行法治宣传。
庭审结束后,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书亚组织考核人员对本次庭审集中评议。
评议会上,参会人员就出庭规范、文书质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证据论证、整体效果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针对不足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庭审观摩对我来说既是监督也是学习,公诉人举证质证逻辑严密,法庭辩论有理有据,不仅展现了公诉人的专业素养,更反映出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方面的司法担当。”额敏县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副会长玛依拉·达列别克说。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启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 马兴瑞在克拉玛依市调研时强调 立足基础发挥优势 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 自治区教育大会召开
- 马兴瑞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兵团第五师双河市调研
- 暴雪、风沙中,新疆公安民警多举措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