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怎么养?这里有干货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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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10月29日12时30分,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街道育林社区,一堂普法课即将开讲。与以往不同,现场除了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还有10余只宠物狗。

  当天,育林社区联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新工地派出所开展文明养宠普法宣传活动。

  “近期,成都恶犬咬伤小女孩事件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在日常生活中,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随地大小便等问题,给其他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不便。”新工地派出所副所长张旭说。现场居民听后连连点头。

  “养犬并不是自己随心所欲的事情,要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张旭说。

  2019年11月1日,《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进一步规范居民养犬。张旭告诉大家,根据《条例》规定,每户限养一只犬只。养犬人应当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许可的动物诊疗机构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和药物驱虫,办理狂犬病等免疫证明,植入电子标识。

  “提醒各位养犬居民,养犬登记的有效期是一年,大家一定要在期满前30天办理延续登记。”张旭说。根据《条例》规定,养犬人在外出遛犬时,要为爱犬佩戴犬牌,并用不超过2米的牵引带束好爱犬,肩高超过35公分的犬只还要戴好嘴套,遇到人多、拥挤的场所,要拉好牵引带,同时要随身携带塑料袋等工具,清理犬只的粪便。

  此外,张旭还对给犬只恶意投毒造成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进行了讲解,并提醒居民,如因养犬引起纠纷,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反映,切勿使用违法手段。

  半个小时的普法课,干货满满。育林社区居民严添钰表示,一定会做到遛犬牵绳、及时清理粪便,不影响他人生活和环境卫生,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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