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带头 “法结”“心结”一起解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8
A+ | a本报伊宁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古来那 迪娜)“检察官通过‘云调解’化解纠纷,省时省力,解决了我多年的烦心事!”近日,提起几个月前检察机关帮忙化解矛盾纠纷一事,努某连声称赞。
10多年前,努某借给拉某的钱要不回来,因过了诉讼时效,他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后简称“阿勒泰检察分院”)求助。经了解,拉某定居国外,为尽快解决努某与拉某之间的矛盾,今年2月,该院检察长木合亚提·木哈马迭指导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开展调解,促成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是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阿勒泰检察分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压实首办责任,积极承办民事诉讼案件,在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基础上,倡导以柔性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风险隐患。
同样借给朋友的钱要不回来,过了诉讼时效且没有其他证据的还有胡某。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后,胡某走进阿勒泰检察分院,想通过民事监督解决问题。
办案团队审查案件后,围绕案件事实、法院办案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胡某释法说理,告知其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胡某听明白了,可还是非常沮丧。法律程序没问题,那借给朋友波某的钱怎样才能要回来?
“群众利益无小事,申请检察监督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最后的司法救济途径,如果案件在检察环节和解,不仅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能消除风险隐患。”木合亚提引导办案团队从当事人双方多年的情谊入手,耐心调解,妥善化解纠纷。
今年4月,阿勒泰检察分院在胡某家门口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官和听证员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波某当场偿还借款,双方达成和解。
“检察长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促进司法办案质效提升,在业务工作上带给我们很多启发。”阿勒泰检察分院检察官努拉西汗·哈依沙深有感触。
“头雁”引领激发“群雁”活力。目前,阿勒泰地区检察机关检察长、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在民事检察案件办理中,检察长、院领导引导办案团队“牵线搭桥”,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人和”,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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