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政联动 实现“当下救”“长久助”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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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孟梅君 艾沙江·达吾提)一起案件让小婷(化名)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一次联合救助又为小婷一家点亮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当地民政部门对接,对家境困难的准大学生小婷实施联合救助,不仅帮其顺利步入高校大门,还解决了她接下来求学的困难。

  2020年,小婷的父亲遇害身亡。2021年12月,巴州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被告人向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小婷赔偿经济损失4万余元。因被告人无履行能力,附带民事判决无法执行到位。

  今年6月上旬,巴州中院法官了解到,小婷是在校学生,今年参加了高考,其母亲因残疾无劳动能力,小婷的父亲去世后,母女俩的生活主要靠母亲的低保金维持。之后,巴州中院组织人员实地走访小婷所在社区,经核实,小婷符合司法救助情形,于是启动救助程序。6月下旬,作为救助申请人,小婷向巴州中院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15日后,法院给小婷发放了4万余元司法救助金。

  在为小婷办理司法救助期间,办案法官还得知,小婷收到了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为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经巴州中院司法救助办公室法官商议,认为小婷的情况符合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的条件。

  今年3月,巴州中院与巴州民政局会签《关于建立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与巴州民政局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方案(试行)》。根据方案要求,法官将调查核实的材料移送同级民政部门,与此同时,法官多次与民政部门负责人沟通,最终,民政部门确定小婷符合社会救助的条件。

  8月17日,民政部门负责人给小婷送去了社会救助金,巴州中院救助办法官同行并回访。在小婷家,工作人员向其详细介绍了入学后的救助政策,并表示可向其学校发送协助函,帮她申请助学救助。

  两部门上门送政策,小婷心里踏实了,她说:“我一定努力学习,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案是巴州中院办理的首例司法与民政联合对申请人实施救助的案件,不仅实现了“当下救”,还以“长久助”的方式让申请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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