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下月起施行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3

A+  |  a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8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记者会上了解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六章六十八条,分为总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规定严格准入门槛,实行名册动态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变更、延期和注销;明确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为减少因司法鉴定程序问题导致的鉴定结果偏差,提高司法鉴定质量,进一步细化受理流程,规范鉴定程序,严格收费标准。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的超范围执业、无资质鉴定、违规收费等行为,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中的渎职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目前,自治区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44家,司法鉴定人610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立法处处长刘璨说,《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区司法鉴定事业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