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迎来首批持口岸 团体旅游签证的外国旅游团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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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3月15日晚,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的旅游团一行6人乘坐HY507航班,顺利降落在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T3航站楼。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办公室迅速为该旅游团签发了口岸团队旅游签证,并引导他们通过机场边检大厅。这是今年我区首个持口岸团体旅游签证来疆的外国旅游团。

  据了解,该旅游团6名团员均来自乌兹别克斯坦,预计在新疆停留一周。旅游团团员卡莫拉女士告诉记者,申请口岸团队旅游签证极大节约了他们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方便来新疆观光旅游。

  今年以来,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立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我区“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更为开放、便捷的出入境措施,保障便利更多外籍人员来疆经商、工作、学习、旅游,增进中外人员交往、密切人文交流,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持普通护照外籍人员有紧急入境需要、来不及在驻外使领馆办妥来华签证的,可申办口岸签证入境。外籍人员申办口岸签证,可由本人或邀请单位提前向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或在抵达口岸后现场向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

  外籍人员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应当提交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证明紧急来华事由的相关材料,经批准后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外国旅游团办理口岸团体旅游签证,须由负责组织、接待的境内旅行社提前向口岸签证机关提交邀请函件、人员名单以及旅行接待计划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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