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人民检察院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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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且末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苏丽丽)1月30日,在且末县人民检察院,阿某接过检察官递来的《督促监护令》,懊悔地说:“孩子犯错,是我们当父母的没管教好,回去我一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多跟孩子沟通,带他走上正道。”

  当天,且末县检察院依法向包括阿某在内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公开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时,检察官向监护人详细解读《督促监护令》的含义,适用范围及法律规定,并对监护人进行训诫,解释了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行对子女的监管责任。

  今年1月初,且末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3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他们不是忙于工作就是外出务工,对孩子疏于管教,亲子矛盾突出。

  “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家庭教育是关键环节,我们必须给‘甩手’家长戴上‘金箍’。”承办检察官说,《督促监护令》送达后,检察院将适时开展监护督促“回头看”,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情况,确保督促有效。

  据了解,且末县检察院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践行“社会调查+监护评估”工作模式,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问题。围绕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监护情况、教养方式等开展社会调查,针对不同家庭监护问题,制定不同的家庭教育指导计划。

  此次送达完成后,且末县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当地妇联、教科局、某中学等相关单位,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反思教育方法,学会正确处理亲子关系,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同时提醒监护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仅要保障孩子的物质生活需求,更要当好孩子的“指路人”,保证孩子们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走好每一步。

  一案办结不是终点。且末县检察院由未成年犯罪的个案出发,将办案视角延伸到社会综合治理层面,与该县教科局、妇联、关工委召开问题少年管护工作联席会,探讨问题青少年管理办法,共同发力改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环境。同时与该县公安局、教科局、妇联、村委会、居委会达成共识,将加强司法与社会保护衔接机制,合力保障督促监护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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