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提出质量强区六大类21项重点工程建设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4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房佳伟)8月23日,自治区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的背景意义、起草过程、主要特点和内容。
今年6月14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对新时代质量强区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其中建设任务部分,分别从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推动质量协同发展、加快产品质量提质升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提出质量强区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建设自治区质量创新先导区、打造质量强区标杆城市、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重点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攀登工程,开展优质服务标准建设行动、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实施服务品质升级计划等服务品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认证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打造品牌形象等“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推进质量技术机构能力升级、建设质量标准实验室、争创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等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落实重点产品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筑堤工程,共计六大类21项重点工程。
要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服务业扩容提质,发展优质高效现代服务业。对此,自治区着力推动构建物流新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持续开展重点国有景区门票和区间车票价格监管工作。
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多里坤·阿吾提介绍,围绕社会热点和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相应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将生产经营活动中影响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点纳入监管任务清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挂牌成立“自治区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持续对食品相关产品、醇基液体燃料、电线电缆、旅游工艺品等热点产品进行风险监测,并在全区各地州市继续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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