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多跑路” 助检察工作不断档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4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吴超 李冰宇)信息跑路、科技助力,连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网络技术,采用“无接触式”工作方式,进行视频会议、网上开庭、远程提审、远程帮教、网上司法救助、律师异地阅卷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疫情时期各项检察工作不松劲。
2月2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利用远程庭审,对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上诉案出庭公诉。
据该案主办检察官马梦婕介绍,该案收案时间较长,上诉人多次询问开庭时间,想尽快拿到判决书。为了保障上诉人合法权益,马梦婕积极与法院沟通,建议依托互联网“云庭审”系统办理此案。
在这场特殊的庭审中,法官身在法院,出庭的两名检察官一名在单位、一名居家隔离,当事人远在乌鲁木齐市,庭审各环节严肃有序,真正实现了隔空对话、时空连线。
3月2日下午,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云庭审”系统,对昌吉州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第二党支部借助“云视讯”开展了一次党员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士军要求,各党支部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好视频语音平台,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定期上党课,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线上集中学习常态化,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在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问答及业务学习,确保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不断档。
“当您发现身边有损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大事小事,请通过阿克苏检察机关‘掌上微公益’向我们举报!”3月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消息,呼吁群众通过微信小程序、“e检阿克苏”等网络平台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附上了详细操作指南。
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务通”移动办公平台、“e检阿克苏”一站式掌上检察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的应用。为确保干警和群众快速掌握网络办公、办事平台功能,检察机关利用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多次开展网上培训工作,全力保障办公、办案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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