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诉前高效调解 上演司法“速度”与“温情”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雷小凤 发布时间:2024-03-29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2023年3月,巴某在某财产保险公司给家里的14头牛均购买了意外保险。11月巴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投保的一头奶牛死了,保险公司现场查看核实后,以牛的面部及眼睛变形,无法识别,原告作为牛的所有者未尽到看护义务为由,向巴某出具《拒赔/拒付通知书》,对其死亡的奶牛不予赔付。巴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因自己的牛买了保险却得不到赔付原告情绪十分激动,先后出示证据“牛的身上的烙铁印记、及右耳的标记、牛的毛色”等证明牛的身份。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原告情绪,一边与保险公司沟通。经保险公司再次比对后确认该牛系投保的牛。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开展调解,融情入理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保险公司于10日内支付原告巴某5500元,立案到结案仅3天,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办案并非一判了之,而是要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青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方式,提升司法服务效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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