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本”法院就不管了?法官:当然不是!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古丽努尔·如孜 发布时间:2023-04-27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13日李某与阿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阿某返还李某投资款30万元。4月10日法院在执行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阿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但只查到阿某银行账户余额4060多元,以及名下一辆小汽车。法院将阿某账户余额划扣发还李某,并将小汽车进行司法拍卖,所得5万元拍卖款也发还给了李某。除此之外,没有查找到阿某其他财产。李某也无法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向被执行人阿某发出限制消费令,裁定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审查过程中,经法院向李某充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李某撤回了执行异议。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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