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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区法院 “隔空”调解化纠纷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范小兰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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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使用“云间庭审”互联网系统网上调解原告某经销部与被告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该案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彼此都有调解意向,因被告赵某居住在若羌县,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引导双方当事人使用“云庭”进行调解,就案件事实、调解方案、还款计划等问题多次进行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上完成了调解笔录签字确认,不到1个小时线上调解成功,整个调解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自动保存在云服务器上以便备查。

  “云庭”模式实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便民、快捷、高效,通过此次运用“云庭”系统“隔空”调解,既解决了当事人异地诉讼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又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称赞。

  头屯河区法院将进一步总结互联网审判模式和经验,扎实推进“云庭”互联网审判常态化、规范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丰富、便利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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