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人民法庭强化源头治理共建“无讼社区”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范小兰 发布时间:2020-10-22
A+ | a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近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庭长张丽华一行三人走进新风路社区,与钢城片区司法所、新风路社区一同召开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丽华庭长对新风路社区近年来的工作配合表示感谢,并进一步阐述了“无诉社区”创建活动的目的及意义。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全力配合头屯河人民法庭开展“无诉社区”创建工作,多方联袂共建无诉社区,坚决把社区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
最后,新风路社区代理书记卢艳表示将不断深入开展“无诉社区”活动,积极加强与头屯河人民法庭联系,激活调解资源,依法引入社会力量协助法庭调解,持续开展“1+N”多元化调解机制工作,形成多种调解并举的机制,促进法庭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通过此次“无诉社区”创建活动,今后头屯河人民法庭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进社区、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指导社区进行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上的积极作用,为辖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 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新疆高质量发展
- 多处物品被盗 民警成功抓获2名嫌疑人
- “不要担心,不会抛下你,他是警察!”
- 老人过世后无主财产归谁?法院判了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