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网络借贷纠纷案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周舟 胡正伟 赵江霞 发布时间:2020-07-23
A+ | a近期,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顺利执结一起网络借贷纠纷案。
被执行人李某系某高校在校大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向申请执行人深圳某金融公司借款,经浙江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李某应向该公司归还借款5000元。仲裁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深圳某金融公司向喀什地区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案后,立即对李某采取网络查控措施,查询结果显示李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对李某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向其告知不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将承担的后果,作为一名大学生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个人征信会留下不良记录,甚至会影响今后就业以及今后生活中的各项合理贷款如车贷、房贷的申请等。劝说其应如实向家人说明情况,寻求帮助,不要因为一个错误而影响自己的一生。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李某终于敞开心扉:“我为了满足自己对新潮电子产品的消费欲望,从刚开始的借500到1000,到现在欠下5000元,如今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会向父母说明情况尽快把网贷还上。”
近两年,喀什地区中级中院执行局共受理网贷执行案件28件,被执行人29人,贷款金额最高9000余元,最低2000余元,贷款均系用来购买新潮电子产品、聚餐等日常消费。
法官提示
据调查显示,约六成的网贷平台费率不明确,逾期后每日费率最高与最低相差60倍,成了“高利贷”。大家要学会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合理安排生活支出。生活中不将身份证及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不泄露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坚决不做卡奴、贷奴。
责任编辑 杨蕊 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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