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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 以诉讼业务品牌 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格局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李安适   发布时间: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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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检察院始终树牢社会责任意识,定位“五个标兵”、践行“全能检察”,检察全市检察机关首个“诉讼业务训练室”,打造诉讼业务品牌,以检察改革落地和司法理念跟新助推司法办案质效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一是搭建实训平台助力诉讼业务质效。该院依托诉讼业务训练室对“难案”庭审“预演”,把意见分歧较大的疑难案件作为“号脉会诊”重点,经过“实打实”的诉辩对抗,不仅把案件的难点理清了、案件办好了,检察官的诉讼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年轻干警通过“实战演练”“现场教学”能力也得到锻造。二是做优培训实践助力司法能力提升。该院结合“员额检察官七个一”实践活动,坚持开展“比进度、比质量、看效果”岗位练兵,充分借力系统内外、疆内疆外教育培训资源,实现干警轮训全覆盖,已先后4次组织对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培训;用好“检答网”“全能检察训练营”等线上线下平台,教育培训实现十大业务线条全覆盖。三是更新司法理念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该院担当市域社会治理检察职责,立足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认罪认罚案件月均适用率达80%以上,年均不捕率达30%以上。关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1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与“女童保护”组织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发挥检察建议社会治理作用,对公用设施缺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全市首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立案300余件,促成137家食用农产品销售商规范经营、123家网络外卖“黑作坊”下线整改,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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