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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诉”出“招”、打造“无讼村”,巴楚法院这么干!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古丽努尔·如孜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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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年来,巴楚县人民法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具体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齐心协力,大胆创新,奋勇实干,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不断提升。

  家门口有了说理地

  “让您费心了,我们这事不打官司、不伤和气,让我们少操多少心,少费多少力!”今年2月25日,巴楚县阿瓦提镇艾里克坎吐曼村的调解员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向调解员表示感谢。

  2020年8月,艾某以赊账的方式给卡某卖了425元的农资。后卡某以各种理由不给钱。为此,艾某将卡某起诉至巴楚县人民法院阿瓦提人民法庭。按照调解流程,该法庭将此案委派至阿瓦提镇艾力坎吐慢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了解到案情后,多次打电话对双方进行疏导,向当事人释明双方的法律关系,从情与法方面进行劝导,后卡某当场支付了所欠款的425元。

  据了解,去年伊始,巴楚县开展“无刑事案件、无诉讼案件、无信访案事件”“三无”村创建活动。巴楚县人民法院出台《“无讼”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无讼”村创建的具体标准和目标任务,打造“法院力推+各方参与”的大格局。借助在各乡镇(社区)设立的调解网络,开展诉前案件调解,对到法院起诉的案件,由立案庭干警与当事人沟通,做好诉前案件分流;对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委派至专业调解员进行调解。对已经起诉的案件,承办法官发现可能调解的案件,直接委托给本院速裁团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直接出具调解书,避免因判决引起的次生纠纷。

  闹心事“一站式”解决

  在巴楚县政法委的支持下,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热衷调解工作且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老干部、四老人员及其他人员被聘为特邀调解员,分别进驻村委会调解室等地,巴楚县人民法院六个基层人民法庭与辖区调解员无缝对接,做到“一对一”委派调解,“一对一”精准指导。

  今年2月,一女子来到巴楚县人民法院阿克萨克玛热勒人民法庭门口,哭诉自己的遭遇,法官阿布都克力木·哈力克了解到情况后,一边安抚女人,一边委派驻庭调解员阿尔孜古丽联系女人的前夫库某。阿尔孜古丽认真倾听了双方的陈述后,得知矛盾根源在孩子的抚养费上。

  原来两人早已离婚,但库某一直未支付离婚时说好的抚养费。在阿布都克力木·哈力克的指导下,阿尔孜古丽先疏导库某,让他明白日子再难也不要为难孩子,孩子是无辜的,接着,又结合抚养费问题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库某累计的抚养费9000元分期方式一年之内付给女儿,就这样,在驻庭调解员的调解下,这份纠纷就解决了。

  有事找“组织”成常态

  “快点吧,出人命了,赶快来吧!”。今年3月初,色里布亚人民法庭调解员接到巴楚县色力布亚镇10村调解员的电话,电话里说他们村里发生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三家闹得不可开交,调解员立即前往事发地。

  经调查,瓦某向同村的热某借款5000元,借款时让儿子艾某做担保。后瓦某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还款,这笔5000元没要回来的热某找艾某还钱遭到拒绝。

  经法庭专职调解员多次调解未果。后调解员又与村委会调解员共同做双方工作,对瓦某、艾某进行疏导,使其对相关责任及还款金额有了理性认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瓦某、艾某把钱一次性支付给热某。一场父亲借款儿子担保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避免了矛盾激化。

  该院深耕厚植“无讼”理念,把“无讼”理念与社会治理实践结合,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作为,将与基层组织共建“无讼村”作为“无讼”理念落地的生动实践。“无讼,并不是指完全没有诉讼,而是通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止于诉前,这是巴楚法院对“无讼”的定义。

  接下来,巴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全方位发挥现有经验优势,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让司法更有速度、更有力量、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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