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荣誉背后的民生温度与治理效能
分类:新疆 来源: 作者: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丁兴蓉 发布时间:2025-11-21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丁兴蓉)“八五”普法以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体推进法治博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治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博州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1年,博州荣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长安杯;2023年,博乐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2025年,博乐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一项项沉甸甸的荣誉,是博州法治建设蹄疾步稳的有力见证。
过去,“多头检查、重复执法”是不少企业反映的痛点。为解决这一问题,博州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整合执法力量,从“多头管”转向一支队伍管执法。
今年6月,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某餐馆老板李某准备开夜市,他通过预约,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很快上门了。他们一次性完成了营业执照、油烟净化、垃圾分类等多项检查,并现场指导整改。李某满意地说:“这样的检查既省心又高效,让我能安心备业。”
这种“体检式执法”,不仅有效遏制了不规范执法行为,节约了执法成本,更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博州构建的府院府检府纪“三大联动”监督体系,将联动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新效能。
这背后,是博州坚持科学立法的坚实支撑。5年来,博州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3部,涵盖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生福祉等多个领域。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司法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样在博州法治建设的蓝图中占据着关键位置。
为解决群众“打官司难、跑法院远”的困扰,博州两级人民法院全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牢固树立“小窗口、大服务”理念。
8月初,温泉县居民吐某因交通事故致残,不服一审判决想上诉,由于行动不便,且家离法院有100公里,吐某犯了难。就在他一筹莫展时,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网上立案。在远程指导下,吐某动动手指就完成了上诉,很快收到了立案通过的短信。
如今,网上立案等远程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博州两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立案周期缩短至50天内,5年来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1万余件。同时,法院还开通涉企“绿色通道”,为400余家企业提供诉讼服务流程咨询和指导,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
通过这些举措,博州两级人民法院不仅提升了司法效率,还让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司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为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博州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
10月中旬,精河县托里镇村民王某因土地流转问题与邻居产生纠纷。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王某找到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了解情况后,“法律明白人”立即联系乡镇法律顾问,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人员的专业指导下,双方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本来以为要闹到法院,没想到在家门口就把问题解决了,还不伤和气。”王某感慨道。
近年来,博州培养了3796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州、县、乡、村四级法律顾问全覆盖。连续4年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440余件,博州基层矛盾纠纷年化解率超过99%,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与此同时,博州以“八五”普法为抓手,结合江格尔说唱等民族特色开展法治文艺演出500余场,并聘任108名法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春风化雨般的普法工作,让“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成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基层治理的根基也因此更加稳固。
从科学立法到规范执法,从公正司法到全民守法,博州正以坚实的步伐,将法治精神融入草原,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位群众。
(责任编辑:杨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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