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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15条措施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龚彦晨   发布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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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15条措施,涵盖落实明码标价、加强市场计量监管、解决线下购物退货难等内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我区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

  我区将加强事前监督,规范经营行为。引导旅游行业中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明确承诺旅游淡旺季价格标准、优惠措施、服务质量等内容,并通过景区网站和电子屏、企业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店面柜台等实时公示。

  狠抓明码标价落实,逐一指导新开业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落实明码标价,做好规范引导。对已有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经督促仍不整改或拒不落实的经营主体,依法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做到快查快办。

  加强旅游市场计量监管,加大对景区、购物店、餐饮单位等电子计价秤集中使用场所的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计量违法行为。鼓励经营主体作出诚信计量承诺,积极开展“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生”活动,指导消费者利用手机初步识别电子计价秤是否准确。

  同时,聚焦线下购物退货难问题,加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广,提升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覆盖面和承诺兑现率。

  我区还将加强涉旅广告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以“低价游”“免费游”“零元购”等为噱头,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对旅游景区(点)、宾馆酒店、民宿、交通工具、消费购物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查处旅游从业者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从事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欢迎群众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查处。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在旅游消费集聚地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点,第一时间化解价格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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