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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公司如何从濒临倒闭走上“复活”之路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古雪丽   发布时间: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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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11时许,在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的新疆某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材公司”)生产车间成品库里,工作人员熟练地操控着设备,将一块块成品钢摆放整齐。

  “这几年公司生产经营重新步入正轨,我们可以踏踏实实搞生产了。”厂长李磊(化名)对记者说。

  钢材公司于2006年投入生产,经历过鼎盛时期,后因多种因素影响由盛转衰,最艰难时背上50多起官司,诉讼金额累计近2亿元。后在司法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纾困解难下,公司逐渐走出困境。

  采访当日,钢材公司总经理刘洋(化名)向记者讲述了背后的故事。

  “公司运营后享受过时代发展的‘红利’,但随着产能扩张和技术改造的逐步推进,公司开始借贷,加之政策收紧,公司走了一段时间‘下坡路’。”刘洋说,2016年8月,他们收到第一张法院传票。

  因借贷未还,公司被判向原告还款约2600万元。紧接着,公司资金链断裂,债权人接踵而至,加之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岌岌可危。

  同年12月,经与部分债权人协商,钢材公司进入再融资阶段,于2017年年初逐步恢复生产,也在慢慢清偿债务。但2017年至2020年期间,钢材公司仍在不断被新的债权人起诉。

  “公司发展前期缺乏必要规划,风险意识较弱,法律意识不强,因此深陷债务危机。”当被问及原因时,刘洋解释道。

  他说,在涉及该公司的诉讼案件中,不少属于“占理不占法”,如:借款合同中利息约定不明、随意担保、证据缺失等。“如果走正常诉讼程序,无疑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刘洋说,当地法院在受理这些案件后审慎处理,在充分了解案情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做庭前调解,超过50%的案件达成庭前和解。

  2019年,因未按时还款,钢材公司被宋某告上法庭,诉讼标的额为120万元。法官在庭前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展开调解,宋某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但要求一次性付清。

  “钢材公司也很难,当下正在执行的案件有好几起,你要给他们一个缓冲的时间。”刘洋至今仍记得法官说的这句话。

  最终宋某同意钢材公司在6个月内还完欠款,而实际上钢材公司在4个月内兑现承诺。

  在案件执行中,刘洋同样感受到来自司法机关的善意。

  “法官不会轻易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而是先了解双方情况,鼓励我们达成和解。”刘洋说,在法院的调解下,钢材公司的数十起执行案件均达成和解,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分期付款的方式也为公司赢得发展机会。

  2021年,钢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积极配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一批案件。其间,另一起案件的执行工作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

  很快,钢材公司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账户冻结、相关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这些措施不仅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而且还影响到其他正在履行还款义务的案件。

  收到消息后,米东区法院执行法官主动前往乌市中院协调,两家法院一致认为可以通过交叉执行的方式,由米东区法院一并推进上述案件执行。

  因案涉金额较大,申请执行人等不了,法官再次组织调解。一周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提出,钢材公司用6至8年完成还款。目前,此案在正常履行中。

  采访的最后,刘洋向记者提供了一组从某平台获得的数据:涉及钢材公司的历史裁判文书有53份,历史被执行人29次,企业被限制高消费8次,现上述数据均为0。

  每年,当地司法部门会定期送法进企业,以“订单”方式给钢材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

  几年前,在钢材公司与新疆某企业的合作开始前,对方提出“双买断”的贸易合作方式,钢材公司没有立即答应,而是来到法院咨询。经过法院指导,两家企业决定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展开合作,这一方式既保证了新疆某企业对加工物的所有权,也避免生产出的产品被售与他人。

  采访最后,刘洋满怀信心地说,在当地司法机关的帮助下,钢材公司一定会做大做强。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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