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新疆 正文

新疆1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作者:管梦颖   发布时间:2023-03-03

A+  |  a

新疆1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6人7集体获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


  3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妇联了解到,2022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公布,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新建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晓玲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6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7个单位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分别是:新疆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二级研究员梁晓玲,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副镇长、振兴社区党总支书记曼早然·努如拉,新疆妙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蕾雅,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石河子支队支队长尹彩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大队长左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进慧。

  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单位分别是:塔城地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乌兰牧骑、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第八人民医院)急诊科、新疆妇女干部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融媒体中心新媒体部、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 杨瑞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