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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检察机关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刘彬 马晓龙   发布时间: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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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担当尽责,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提供坚强有力的各项保证。


迅速行动、周密部署
      1月28日,州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韩界龙为组长的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直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制定通过了《伊犁州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伊犁州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把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抓好落实。
      工作方案出台后,各基层院积极响应,相继成立本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出台相应疫情防控方案,在上下联动、上情下达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对于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提前介入,快速办理,从严惩处。


疫情是命令、党员是旗帜
      连日来,伊犁州检察干警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一是自疫情转为一级响应要求以来,州院党组书记坚守在州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和州院机关,对全州疫情防控总体工作进展和走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并结合检察职能就州直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挥。
      二是州院选派2名领导班子成员和2名部室主任参与到县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县市乡镇村(社区)在5个方面30项督察内容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疫情防控处置中暴露的问题给予指导并要求整改,推动基层摸排工作深入精准开展,确保医疗生产生活物资的保障供给。
      三是疫情发生以来,作为州院选派至伊宁县两个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刘士良和穆塔力甫·吐尔松,与队友们一直奋战在疫情防治的一线,日复一日,对出入村路口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和消毒处理,利用村队大喇叭、小喇叭、微信等形式,走街入巷向广大群众宣传疾病危害、疫情防控、人员管控、信息举报等相关内容,劝导居民远离聚集场所、出门戴口罩、不窜门、不添乱、做好自我防控。
      四是防疫情勇于担当,我愿贡献检察力量!疫情一出,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不忘初心,选择了责任担当,纷纷化身“行走的防疫战士”,他们和社区村队干部们坚守在防控一线,佩戴起义务宣传员袖标,带起口罩,拿起移动大喇叭,站岗在小区门前,行走在大街小巷,穿行在房前屋后,帮助居民采购蔬菜药品,缴费服务随叫随到,进门出门测体温,车辆消毒,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做好舆情管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社会稳定
       州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指导下,采取六项举措保障全州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办理涉疫案件的甄别研判等工作,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形成震慑;二是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追责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三是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四是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五是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六是发挥党员干部延伸至村队社区等基层一线服务的优势,重点对涉确诊和疑似病例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可能存在二次传染疾病风险情况展开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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