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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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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清明至,人们或缅怀逝者,或踏青赏春。你知道吗,这些平常事的背后,也暗藏法律风险。请与晓法一路同行,学法用法。
销售“人民币版”冥币违法
一天,晓法和朋友相约出行,下楼在路边等车时,看到不少摊位售卖殡葬用品,晓法上前看了看,都是祭祀时常用的冥币、香等。大家也许要问,难道还有不常规的?
近些年,在殡葬用品市场上,出现一种整体排版、底纹甚至人物头像都与人民币相似的“人民币版”冥币。
2025年4月,网络监测发现,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某殡葬用品店销售“人民币版”冥币。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联合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湖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执法,查处冥币批发商王某某,并根据其提供的线索追查到印刷商严某某,查获大量“人民币版”冥币成品、半成品及印刷模板。
鉴于王某某积极配合调查、有检举表现,相关部门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警告、罚款45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对严某某处以罚款520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将涉案冥币全部销毁。
2024年12月,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西宁市某殡葬服务部库存少量“人民币版”冥币,虽未对外销售,没有产生违法所得,市场监管局仍依法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并将涉案冥币全部销毁。
特别提示
所谓制售“人民币版”冥币,是指制作、销售的冥币上,使用或仿制了正在流通或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完整图案,或者人物头像等人民币正背面主景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不得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即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月30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中也明确,丧葬用品仿制或者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依照人民币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罚。
临近清明节,倡导大家使用绿色环保的殡葬用品。若发现非法制作或售卖“人民币版”冥币的行为,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野外用火要谨慎
途中,晓法看到不少人在路边或路口处通过焚烧各类殡葬用品来缅怀逝者,有的人会在离开前仔细扑灭火源,有的人则随意处理,这背后就隐藏着巨大隐患。
2025年3月30日中午,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居民张某携带4袋祭祀用品来到朝阳区一荒地处,在未做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风焚烧纸钱祈福。其间,她只看到烧纸的荒地与路边有一层铁皮围挡,却未注意到铁皮围挡下方的空隙长满杂草。
张某离开后,未燃尽的火星引燃杂草,火势快速蔓延,穿过铁皮围挡下方的缝隙,最终引燃路边停放的车辆,造成7辆车烧毁、2辆车烧损。
事后,张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时需全额赔付所有车辆及相关财产损失。
2025年4月6日,湖北省黄梅县居民陈某到山上为已故亲人扫墓祭祀时,在坟前焚烧香纸并点燃鞭炮,鞭炮火星四溅,引燃周边杂草。火灾发生后,陈某与其丈夫虽积极参与救火,并拨打火警及应急电话,但火势已难以控制,导致大面积乔木林地被烧毁。
经林业部门勘测,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9.6181公顷。案发后,陈某主动投案自首,向受害村委会赔偿生态补偿款2000元。
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积极赔偿火灾生态补偿款,配合生态修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特别提示
失火非小事,违法必追责。有的群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祭祀失火是无心之失,因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殊不知过失引发火灾,同样会触犯相关法律。判定失火罪的关键在于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而非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只要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而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过失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野菜不可随意挖
来到野外,广阔天地让晓法和朋友们心旷神怡,野花野草更让人萌生春光美好的欣喜。朋友提议采一些野菜带回家尝鲜,晓法赶紧进行制止,并给大家介绍了几起案例。
浙江3名游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挖野菜,被护林员拦下。经鉴定,他们采的18株植物全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最终,3人分别被罚款7000元、6000元、4000元。
河南农民孙某进山采挖了3株看似普通的兰草,没想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特别提示
随意挖野菜涉嫌违法,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除了公园、景区,哪怕在看似普通的山坡、路边,随意挖野菜也可能涉嫌违法。比如,在明令禁止进入的具有国家保护植物标识的特殊区域采挖野菜,挖野菜途中毁坏的花卉绿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植物,行为人或将承担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事责任。但通常情况下,植物保护区会设有保护设施和保护标识。如果在未设保护标识的区域挖野菜时,不慎挖出国家保护植物,这种误挖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与当地林业或农业主管部门联系,按照规定对挖出的国家保护植物进行后续处理。
随意挖野菜不仅会破坏自然环境,还有相当高的安全风险。一些公园、景区会定期喷洒除草剂等,野菜上很可能残留药剂中的有害物质。还有些野菜本身就含有毒性,盲目食用也会损害身体健康。
本报综合整理自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上海消防”微信公众号、中国法院网、“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