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法院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

分类:15版 今日法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5

A+  |  a

  本报精河讯(通讯员 程玉 贾丽泽)5月11日,精河县人民法院驻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村“访惠聚”工作队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驻村工作队长达2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即履行。至此,一场近达3年之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画上句号。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块压在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呼和哈夏村村民阿某感激地对工作队队员说。

  据了解,工作队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该村村民马某和阿某于2017年8月7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阿某已付定金5000元,双方在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确定的内容,就定金退还一事产生了纠纷。工作队发挥自身优势,对双方进行房屋买卖相关政策的宣传讲解,通过耐心调解,双方自愿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问题达成和解,马某退还阿某前期交付的定金5000元,并当即履行,相互保证不会因此事再发生纠纷。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