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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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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核实通知

  借款人、抵押人:李长贵(男,公民身份号码:51292119720903221X)、杨娟(女,公民身份号码:512921197107121203)

  你们与贷款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大十字支行于2023年1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编号:2023年借字第 100717 号《个人借款合同》、2023 年保字第 100717号《担保合同》,上述《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向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大十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承诺书》,并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为此,本处出具了编号:(2023)新乌法诺证经字第 1777 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截止至2026年2月6日,该笔贷款已连续逾期,构成根本违约,债务人尚欠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427500.00元,欠付利息人民币11207.64元,合计本息人民币438707.64元。另外,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主张自2026年2月7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新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合同约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出具执行证书公证费用。本公证处特指派工作人员李虎、马莹莹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自行承担。

  地址:乌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虎、马莹莹

  电话:0991-2835467、

  17799711861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5月18日

  博乐市雾隐林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博乐市海润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雾隐林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艾克达·阿布拉江(身份证号:65270120000612

  1465)诉你方确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争议案件,本委已作出博劳人仲字(2026)第5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你方支付16375.85元(包括2026年1月工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因你方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特此公告。

  博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南京易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阿迪力·依克木诉南京易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工资争议一案[轮劳人仲字(2026)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本委定于2026年7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更正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6年5月14日在《新疆法制报》第04版刊登的《核实债务通知》,因笔误,将借款人姓名“康淏咏”(公民身份号码:652302198103210018)误写为“唐淏咏”。

  现予以更正,正确的借款人、抵押人为:康淏咏。

  除上述姓名更正外,原《核实债务通知》中关于借款合同、公证编号、欠款金额(本金473446.09元,利息35591.28元,罚息4774.25元,合计513811.62元)及核实期限等内容均无误。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5月18日

  遗失公告

  ●乌鲁木齐商洛商会遗失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黄河路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810012554

  802,账号:00000200201100557

  60375,特此声明。

  ●麦盖提县集诚物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遗失公章,章号:6531270012398,现声明作废。

  ●喀什市袁熙咨询服务部(个体工商户)遗失公章,章号:6531010206790、袁熙凯私章,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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