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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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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

  李军(男,公民身份号码:652325198012041815):

  你(们)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于2015年7月29日签订了编号65020120150035284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号为(2015)新证经字第18573号。

  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借款人、抵押人李军应按合同约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90000.00元(壹拾玖万元整)及利息,贷款期限120个月,自201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止。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连续逾期12期以上,经贷款人多次催收无效。依据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贷款人于2025年7月22日登报公告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截止到2025年8月14日,借款人尚欠贷款本金32049.31元(叁万贰仟零肆拾玖元叁角壹分)、利息1843.78元(壹仟捌佰肆拾叁元柒角捌分),本息合计33893.09元(叁万叁仟捌佰玖拾叁元零玖分)。另外,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要求主张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执行证书出具之日的应付利息、罚息、复利和应付费用以及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新产生的利息、复利和应付费用以及执行公证费。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人员李虎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7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自行承担。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虎、高坤

  电话:0991-2835467、

  17799712155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4月24日

  通 告

  曹学燕650103195906181

  329、曹索65010319600314323

  8、阿勒皮斯·达乃6522221994

  07272415、叶列斯汉·阿贤652222198110262916、哈纳提·木拉提652222200302270419。上述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后,未办理手续。经公司多次联系,仍未办理。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1日解除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

  候新亭650103196507100

  012、苏啸君654222199810176

  310、依米拉·艾尼瓦65310119

  9409132815、玛尔孜亚·努胡马尔652327198402200087、郭唤娃612501198201285424、赵常山622301196608246330、彭翠玲652201197008123542、宗瑞红652222197607030825。上述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后,未办理手续。经公司多次联系,仍未办理。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决定于2026年4月16日解除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

  我公司多次通知,依旧未来办理解除手续,现再次以通告的形式告知你们,请自通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新疆才特好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声 明

  本人唐小英(身份证号:512926197809201322)工商登记为新疆旅投国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以来,本人没有参与上述公司的任何管理,也没有拿公司一分钱,因个人原因辞去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183993595591

  声明人:唐小英

  2026年4月24日

  遗失公告

  ●沙湾县兴盛煤矿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650000210

  0141,现声明作废。

  ●蒙阿荣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6501202311690581,发证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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