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0

A+  |  a

  奇台县超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云南璟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奇台县超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6年1月12日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裁决:一、被申请人奇台县超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裁决生效后3日内向申请人云南璟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支付地质钻探工程施工服务费8862463.30元,支付保全费5000元;

  二、被申请人奇台县超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人云南璟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支付自2024年9月19日起、以8862463.3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当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1.5倍,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

  三、驳回申请人云南璟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四、本案仲裁费69130元,由申请人云南璟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承担69元,由被申请人奇台县超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69061元(申请人云南璟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申请人奇台县超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并给付申请人云南璟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4)巴仲字第118号裁决书,逾期视为公告送达。

  巴音郭楞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核实债务通知

  借款人、抵押人:崔雪,女,公民身份号码:620525200101143622

  保证人:新疆世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与贷款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23年12月23日签订了《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24)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16号],现因贷款人以借款人、抵押人崔雪已累计19期、连续3期未按时还款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公证书,截止到2026年1月6日贷款人要求执行的标的为:本金 568472.94元、利息 3218.17元、罚息4.9元、复利3.81元,本息合计571699.82元。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向你核实前述借款归还情况及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见本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我处将根据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17799711978

  联系人:陈静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2月10日

  田亚南: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状状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5年12月12日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裁决:一、被申请人田亚男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申请人刘状状货款114000元,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81.32元,共计114381.32元。二、被申请人田亚南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申请人刘状状律师代理费11402.72元、公告送达费400元。三、被申请人田亚南以拖欠款项114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倍,向申请人刘状状支付自2025年4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四、本案仲裁费9025元(该款已由申请人刘状状预交),由申请人刘状状承担 115元,由被申请人田亚南承担8910元(该款由被申请人田亚南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刘状状支付)。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5)巴仲字第85号裁决书,逾期视为公告送达。

  巴音郭楞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遗失公告

  ●巴楚县创业小区16楼2单元502室刘一凡(身份证号:610481199710072215)遗失押金发票,票号:0001688,金额:1500元,现声明作废。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