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4
A+ | a石西油田作业区2026年更新
井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5年12月,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的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石西油田作业区2026年更新井开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49567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工,联系电话:0991-374512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991-3745121;
电子信箱:1520082627@qq.com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至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
分公司开发公司
2026年1月14日
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大维、刘大勇、罗佳、李伟、徐楠楠诉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及工资一案(轮劳人仲字(2025)185号),因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确认申请人刘大维与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刘大维支付拖欠工资59415.79元。三、确认申请人刘大勇与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8月21日-2025年8月20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四、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刘大勇支付拖欠工资25842.3元。五、确认申请人罗佳与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7月1日-2024年12月30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六、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罗佳支付拖欠工资21476.48元。七、确认申请人李伟与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8月10日-2024年8月9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八、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李伟支付拖欠工资31134.9元。九、确认申请人徐楠楠与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十、被申请人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徐楠楠支付拖欠工资115068.9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董慈恩:
本委受理申请人马豫仙与你借款协议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当事人选定仲裁组成方式。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组成方式和举证的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奎屯分会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遗失公告
●叶城县吾热克孜·阿布拉(身份证号:653126199601120328)遗失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46509712000019,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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