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28

A+  |  a

  核实债务通知

  (2025)新乌西证执

  (核)字第267号

  被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抵押人):塔力尕尔·巴合达吾列提,男,2003年6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54124200306011210

  借款人(抵押人)塔力尕尔·巴合达吾列提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24年4月19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合同编号:6599228Q124041332607《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塔力尕尔·巴合达吾列提向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借款肆拾伍万元整,贷款期限360个月;并自愿以所购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根据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上述合同经本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4)新乌西证内经字第1995号】。

  截止2025年2月12日,上述贷款已有50天,共4116.49元本息未归还,已构成违约。要求借款人(抵押人)塔力尕尔·巴合达吾列提偿还截止2025年11月5日的借款本金:445210.9元,利息:14466.29元,罚息:444.78元,总计460121.97元。自2025年11月6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期间的逾期利息及综合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邮寄费等)。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人员王安东、王艳红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债务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联系人:王安东、王艳红

  联系电话:18690876203、

  1390991019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六楼J、K、L室

  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

  2025年11月28日

  曹玲: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巴州华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曹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5年9月18日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裁决:一、被申请人曹玲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巴州华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2419.96元及垃圾清运费81元,共计2500.96元;二、本案仲裁费470元,由申请人巴州华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76元,由被申请人曹玲承担294元,公告送达费300元由被申请人曹玲承担。(仲裁费及公告费申请人巴州华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被申请人曹玲支付案件款时一并向申请人巴州华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2024)巴仲字第157号裁决书,逾期视为公告送达。

  巴音郭楞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遗失公告

  ●周中岭(身份证号:342222197910012934)遗失2023年6月22日向喀什华凌家居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租金94857.92元及管理费9118.08元缴费收据,票号:29461、029462,现声明作废。

  ●乌苏市捷航道路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章号:6542020037704,现声明作废。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