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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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马玉琴(身份证号:642223199406274720)

  保证人:新疆绿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1年9月9日与借款人、抵押人马玉琴及保证人新疆绿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65020120210064026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9月14日起至2051年9月13日止,贷款金额568000.00元。 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1年10月27日作出(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31835 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马玉琴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马玉琴及保证人新疆绿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

  65020120210064026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11月26日

  新疆环球矿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经审理完结杨有进与你单位的陶劳人仲字〔2025〕47号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陶劳人仲字〔2025〕47号裁决书内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裁决如下:

  1、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16万元;

  2、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4年至2024年共计11年探矿和尽调工作劳动服务费33万元;

  3、本案公告费11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因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公告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申请人;

  4、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委地址: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

  阿克陶县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贾东华:

  本委受理的阿克苏市恒远达塑钢铝合金门窗厂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乌仲裁字第112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被申请人贾东华向申请人阿克苏市恒远达塑钢铝合金门窗厂支付门窗款132580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2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34754.57元(2024年9月26日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未付门窗款为基数按照同期LPR计算至款项付清为止)、仲裁费10638元、公告费1500元、鉴定费8000元,以上合计187472.57元,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

  阿克苏分会

  2025年11月26日

  废旧资产转让公告

  新疆广汽商贸长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意转让一批废旧设备资产,有意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18时前向乌鲁木齐新市区迎宾路481号投递报价单及证照资料,具体联系许女士,电话:13619917279。

  遗失公告

  ●买合吐木·吾甫遗失教师资格证,证号:20056509731000416,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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