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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1
A+ | a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朱维忠(身份证号码:622425197306096331)
抵押人:王菊娥(身份证号码:432322196811121361)
我行于2013年8月9日与借款人、抵押人朱维忠,抵押人王菊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130046954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13年9月11日 起至2028年9月10 日止,贷款金额贰拾柒万壹仟元整(271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公证处于2013年8月22日出具了(2013)米证字第017286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朱维忠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朱维忠,抵押人王菊娥与我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65020120130046954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米东支行
2025年11月11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成铖(身份证号码:650204199012281216)
抵押人:段雪莹(身份证号码:652826199203072049)
我行于2020年12月10日与借款人、抵押人成铖、抵押人段雪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00142048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0年12月11日 起至2050年12月10日止,贷款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公证处于2020 年12月10日出具了(2020)新乌米东证字第12249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成铖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成铖、抵押人段雪莹与我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65020120200142048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米东支行
2025年11月11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袁创姓(身份证号码:632122197205134817)
抵押人:张雨树(身份证号码:632122197204122021)
我行于2023年2月1日与借款人、抵押人袁创姓、抵押人张雨树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30018037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及编号为65100220230001421《抵押合同》,贷款期限为2023年2月16日起至2041年2月15日止,贷款金额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公证处于2023年2月15日出具了(2023)新乌米东证经字第1276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袁创姓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袁创姓、抵押人张雨树与我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65020120230018037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及编号为65100220230001421《抵押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米东支行
2025年11月11日
通 告
巴特保尔,身份证号:652701197301091719、
张世平,身份证号:652301196504260811。因你们自离岗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也未上班工作,超过3天,我公司已按旷工处理。与2025年11月1日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与上述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多次通知,依旧未来办理解除手续,现再次以通告的形式通知你们,请自通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后果自负。特此通告。
新疆银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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