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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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2018年以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城市管理局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队对辖区内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影响城市容貌的“僵尸车”依法依规进行了拖移。截止到2025年10月8日,仍有466辆车长期滞留在指定停车场无人认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请车辆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2026年10月8日前)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城市管理局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将按无主车辆进行处置。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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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城市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队

  2025年10月10日

  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1654200731832388L)“养护集团(2024)107号”文件,决定由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9165010922924197XR)吸收合并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91650402MA78A3EB9Y)。合并前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604.89万元,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合并后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604.89万元。合并前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请被合并方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与本公司联系,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周鹏飞

  电话:13999978367

  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新筑路桥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公司吸收合并注销公告

  根据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1654200731832388L)“养护集团〔2024〕107号”文件,决定由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9165010922924197XR)吸收合并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91650402MA78A3EB9Y),合并后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合并前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请本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与本公司联系,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周鹏飞

  电话:13999978367

  新疆交投吐哈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更正说明

  债务人: 马姜宇

  我处于2025年9月10日在《新疆法治报》总第6937期报刊公告02版-07版中缝上向被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抵押人)马姜宇下发了《债务核实通知》。因该通知中“另外,根据典当行的要求主张自2025年8月26日至执行证书出具之日的应付利息、罚息以及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新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中的“利息、罚息”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为“综合费用”。特此说明。

  地址:乌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虎、马莹莹

  电话:17799711861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5年10月10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告

  李玉明(身份证号:654201197609011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解除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公司已通知办理离职手续未得到回应,现通告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新疆才特好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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