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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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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核实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阿依努尔·阿卜杜克力木

  你于2024年1月22日与债权人、抵押权人新疆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典当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号:(2024)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8124号。

  根据《典当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你应于2024年7月21日前归还债权人新疆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但债权人称你违反了合同约定,截至到2024年7月21日,你尚欠债权人新疆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综合费用16200元(综合费用计算过程:200000元×2.7%×3个月=16200元,综合费用计算期限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利息1725元(利息计算过程:200000元×0.2875%×3个月=1725元,利息计算期限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另债权人主张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本案的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15000元等其他费用)及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下发此通知,向你核实前述借款归还情况及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10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有效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南门通宝大厦三楼(西门)

  联系人:张浩睿

  电话:17799711858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5年8月28日

  江苏怡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莎车县宏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图尔荪喀日·再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莎劳人仲字〔2025〕296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请于2025年10月10日17时30分在莎车县司法局法务中心(火车站旁)二楼仲裁(四合一)庭参加庭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莎车县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债务核实通知书

  被核实人:姚玉侠、吴庆安、哈密华旭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旭公司)

  核实内容:2022年6月15日,姚玉侠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伊州支行(简称农行)借款300万元,由华旭公司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2024年6月15日,吴庆安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姚玉侠、华旭公司、农行在本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24)新哈正信证字第3914号】。

  现农行称,姚玉侠、吴庆安尚欠借款本金300万元,欠利息15117.07元(计算至2025年7月1日)。现我处发通知核实债务,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复兴路营丰超市三楼,联系人:苏志琛,电话:0902-71910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正信公证处

  2025年8月28日

  遗失公告

  1.叶城县玉科彩丽实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章号:6531260002032,现声明作废。

  2.新疆泽普县阿依古力·卡地尔(身份证号:653124197110284625)遗失医师执业证书,编号:110653124000207,签发日期:2018年11月20日,发证机关:泽普县卫生局,现声明作废。

  3.叶城县东顺石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遗失公章,章号:6531260034427,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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