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9
A+ | a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古丽阿依夏姆·亚尔麦麦提(身份证: 653001200407191002)
我行于2025年1月17日与借款人、抵押人古丽阿依夏姆·亚尔麦麦提签定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50012519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2025年1月 21 日我行给借款人古丽阿依夏姆·亚尔麦麦提发放个人一手房贷款人民币550000元,贷款期限为2025年1月21日起至2055 年1月1日止。此笔借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5年3月13日作出(2025)新乌法诺证经字第5603号公证书,公证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现借款人古丽阿依夏姆·亚尔麦麦提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古丽阿依夏姆·亚尔麦麦提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50012519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8月19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方(抵押人):蒋熠(身份证:650102198708274011)
我行于2017年7月28日与借款人、抵押人蒋熠及保证人新疆澳良置业有限公司签定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170047302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依据上述合同,2017年8月1日给借款方蒋熠发放个人一手房贷款520000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起至2047年7月31日止。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处于2017年8月1日作出(2017)新证经字第15403 号公证书,公证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现借款人、抵押人蒋熠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蒋熠及保证人新疆澳良置业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170047302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8月19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方(抵押人):高宇(身份证:412702199005036919)
抵押人:薛艳(身份证:412702198910102723)
保证人:新疆昌和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1年1月10日与借款人、抵押人高宇、抵押人薛艳及新疆昌和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10003267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依据上述合同,2021年1月14日给借款方高宇发放个人一手房贷款500000元,贷款期限为2021年1月14日 起至2051年1月13日止。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1年5月27日作出(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7705号公证书, 公证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现借款人、抵押人高宇、抵押人薛艳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高宇、抵押人薛艳及新疆昌和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10003267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8月19日
遗失公告
1.麦合木提·阿布都卡地尔遗失新Q6063U车的CNG使用登记证,编号:QP新Q-2610630,现声明作废。
2.马磊遗失行政执法证,证号:31000022033,发证机关:自治区人民政府,现声明作废。
3.王向敏遗失行政执法证,证号:31000022025,发证机关:自治区人民政府,现声明作废。
4.阿克苏皮牙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编号:6529010072708,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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