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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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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为妥善处理沙湾市原必成生化厂改制遗留问题,现发布此公告。

  经核查,目前仍有部分原必成生化厂职工未领取集资款、工资、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金。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特通过报纸公告。请相关职工务必于2025年11月25日前携带能证明本人是原必成生化厂职工的有效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前往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高层1008室)办理资金领取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相关资金领取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领取。

  未领取相关资金职工名单:王维、徐艳春、邵常玉、王新智、沙里江、闫新江、吴石伟、李进峰、李建国、阿布拉尔、朱明明、杨立国、冯智、刘延辉、张新智、常辉、阿提力江、田振虎、王玲、闫新红、王伟、壁志强、钟树新、朱海军、李秀玲、刘香玲、海拉提、阿依努尔、阿里木、任世福、张玉玲、周国君、严金文、王生忠。

  联系人:周燕

  联系电话:18083905169

  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8月6日

  新疆宇越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丁刚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奎劳人仲字(2025)第137号裁决书,裁决你单位:支付申请人丁刚捌级工伤待遇共计375291.16元(大写:叁拾柒万伍仟贰佰玖拾壹元壹角陆分)。其中:停工留薪期待遇 38850元、工伤医疗费48584.1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122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665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9976元。你单位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到本委(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51号503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992-3227670

  奎屯市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通 知

  冶韵天(冶云天、马嘉允):

  你的祖父冶新福于2025年4月9日在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5)新乌诚信证内字第7509号】,遗嘱内容为:在他去世后,将登记在他名下、坐落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22号3栋1单元302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号: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2007054519号)的房产中属于他的产权部分由其妻子赵瑞玲(公民身份号码:652327196406161127)壹人继承。冶新福死亡后赵瑞玲持上述公证遗嘱前来我处申请,要求按照上述公证遗嘱内容继承上述房产。

  本处现通知你并向你核实下列情况:

  一、你是否持有被继承人冶新福于2025年4月9日之后所立的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二、冶新福的法定继承人当中有无没有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需要依靠其扶养或赡养的人员;

  三、你对于上述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赵瑞玲依照上述公证遗嘱内容接受上述房产有无异议。

  如你持有被继承人冶新福所立的其他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你对上述公证遗嘱内容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前来我处提交证据材料或书面异议,逾期本处将依据赵瑞玲的申请依法出具公证书。特此通知。

  联系人:卢静

  联系电话:0991-2355287、

  1829912729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3楼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8月6日

  遗失公告

  1.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章号:6540025007632,特此声明。

  2.伊犁迈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支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遗失,编号:J8980003103102,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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