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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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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2019年5月4日,新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那拉提镇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当时犯罪嫌疑人交代:其于2019年5月2日晚,在新源县那拉提镇街面停放的三辆车内盗窃 27680 元现金。通过侦查只查找到一名受害人,并将14600元退回受害人,其余的13080元至今无法找到失主。现新源县公安局需对剩余的13080元案款进行清理,涉及人员请于2025年7月4日之前,携带身份证及办理部门相关凭证,到新源县公安局财务室认领,到期未认领的将交于国库。

  新源县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

  乌鲁木齐高铁新区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关于荣盛大厦

  资产重组的公告

  乌鲁木齐高铁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高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部署,提升发展质量,乌鲁木齐高铁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将所属荣盛大厦无偿划转至新疆高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持有。房产公司就本次企业国有资产重组事宜向各债权人作如下信息公告:

  一、划出方与划入方:本次企业国有资产重组的划出方为房产公司,划入方为高铁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资管公司。

  二、划转基准日:荣盛大厦资产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月31日。

  三、债权债务安排:荣盛大厦自划转基准日之后的剩余债权债务一并划转至资管公司。

  四、其他:房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企业国有资产重组的有关手续,以确保本次企业国有资产重组的合法合规。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高铁新区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高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翼展天地大厦、融商大厦

  2处楼宇资产重组的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高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部署,提升发展质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集团”)将所属翼展天地大厦、融商大厦资产重组至新疆高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持有。高铁集团就本次企业国有资产重组事宜向各债权人作如下信息公告:

  一、划出方与划入方:本次企业国有资产重组的划出方为高铁集团,划入方为高铁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资管公司。

  二、划转基准日:翼展天地大厦资产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融商大厦资产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债权债务安排:翼展天地大厦、融商大厦自划转基准日之后的剩余债权债务一并划转至资管公司。

  四、其他:高铁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企业国有资产重组的有关手续,以确保本次企业国有资产重组的合法合规。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新疆高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巴州满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张忠辉、 股东,财务负责人胡永健、监事张辰铭):

  玉散·亚森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5月9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玉散·亚森2022年11月24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该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38号,新工伤认字:65282220230190605。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内前来我局领取该认定结论(地址:轮台县青年路第四综合办公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工伤保险科,0996-4672952)。逾期不来领取,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轮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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