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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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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柴建伟律师律师

  执业证书处置的公告

  (2025)新百丰律公字第02号

  经查,本所原执业律师柴建伟(身份证号:652222198008220015,执业证号:1650120131028604)在执业期间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我所于2024年11月29日做出对柴建伟强制退伙并予以除名的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乌鲁木齐市司法局提出对其强制退伙并除名的申请。

  2025年3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司许决〔2025〕95号行政决定:同意其退伙及除名决定,其律师执业证书已依法上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现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柴建伟律师如未被律师事务所聘用,本所将依法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二、上述期限届满后,我所将依法启动注销该律师执业证书程序。

  特此公告。

  新疆百丰恒瑞律师事务所

  2025年4月8日

  昌吉扬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秸秆残膜回收,生产木塑板、托盘、建筑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昌吉扬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昌吉扬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秸秆残膜回收,生产木塑板、托盘、建筑模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请公众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9B16cZqRb

  mXGSpFnBqxFw?pwd=449u,提取码:449u。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填好后通过扫描或拍照方式将意见表发至1033818060@qq.com,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

  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昌吉扬普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公 告

  喀什富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东江诉被申请人喀什富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争议一案(案号:麦劳人仲字〔2025〕35号),因邮寄送达被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风险告知书、申请书副本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开庭时间定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11时,在麦盖提县民生路延伸段55号人力资源市场2楼1号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麦盖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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