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5
A+ | a核实债务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闫俊丽(654223197903201244)
债务人、抵押人:李健(65262419671102293X)
债务人、抵押人闫俊丽、李健与贷款人、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8年1月2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编号为146170001411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8)新乌证内字第2389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到2025年3月12日,债务人尚欠借款本金699053.26元,利息15964.47元,罚息280.87元,复息244.56元,合计715543.16元未偿还。
现贷款人、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债务人、抵押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见本通知7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2楼
联系电话:0991-2355271、13899975717 李天军;2355271、13999975789王施磊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3月25日
吴岩:
本委受理符旦旦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乌仲字第0064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仲裁员选择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进行,于2025年5月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阿克苏分会(阿克苏市南大街信合大厦B座三楼)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并依法裁决。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
阿克苏分会
2025年3月25日
新疆鼎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阿克苏吉星四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乌仲字第1435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仲裁员选择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进行,于2025年5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阿克苏分会(阿克苏市南大街信合大厦B座三楼)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并依法裁决。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
阿克苏分会
2025年3月25日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对位于乌市沙区公务员小区1间商铺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同时对4处商铺及一处场地3年租赁权依法进行公开拍租,意向竞买者须于2025年4月1日18时前将保证金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截止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5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12时
拍卖地点:乌市沙区扬子江路1号原新疆日报社办公楼第17层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热女士 13999161853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5日
离职声明
兹声明,多斯波里·加热斯(身份证号:654301199901076618)自2024年5月9日起,已正式从阿勒泰市公证处离职,离职后不再担任本单位任何职务,亦不再从事本单位任何工作。自离职之日起,其一切行为均与我单位无关。
多斯波里·加热斯在工作期间未办理完毕的业务,请相关人员见报后一年内与我单位联系。若逾期未联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勒泰市公证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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