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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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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聂志科(公民身份号码;622727198403020439)
抵押人:秦浩瑾(公民身份号码;650104198001202527)
你们与债权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于2018年5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元整,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8)新乌诚信证内字第20951号】。
我处应债权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人民币);尚欠借款本金;叁佰壹拾玖万陆仟肆佰伍拾伍元伍角(小写;3196455.50元),利息;柒万壹仟柒佰伍拾玖元玖角【包括:逾期利息;70265.18元,复利;1080.74元,罚息;413.98元】,本息合计;叁佰贰拾陆万捌仟贰佰壹拾伍元肆角(小写;3268215.40元),截止2025年1月4日)【(2025)新乌诚信证内字第3468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3月11日
股东会会议通知
乌鲁木齐久惠工贸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03月24日,于乌鲁木齐市新兴街178号玖丰小区2-1-501号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内容;一、公司解散,二、成立清算组,请全体股东按时参会。
联系人;马青,联系电话;15999161006
2025年3月11日
股东会会议通知
乌鲁木齐久盛达工贸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03月24日,于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工商银行小区12-A号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内容;一、公司解散,二、成立清算组,请全体股东按时参会。
联系人;马迎,联系电话;13899891196
2025年3月11日
催收公告
刘翔;
截止2025年3月6日刘翔(身份证号码32118319******2212)您尚欠我行借款本金233621.98元、利息罚息158144.17元及相应费用,由于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特向您进行公告催收,请立即予以清偿。
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
2025年3月11日
阿拉尔市辉昂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阿克苏鹏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乌仲第1441号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仲裁员选择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进行,于2025年4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阿克苏分会(阿克苏市南大街信合大厦B座三楼)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并依法裁决。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阿克苏分会
2025年3月11日
分类公告
环评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鸿业化工有限公司15万/年煤焦油加氢一期项目(预处理单元)热解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向公众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登生态环境公示网环评公示栏浏览项目具体情况并查阅报告书全文,意见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鸿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首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众财管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6000吨PE管材、5000吨PE母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BqXTVp0EcAkCjJJU77fGw,提取码:rrvw。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EzhpYeHSek9Oka1KrT5eBg,提取码:pj1j。
新疆众财管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
公 告
新疆龙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贵公司承建了哈密市惠利园小区三期7#8#工程,经审计后贵公司尚有工程款未领取完毕。现公告如下:请贵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至我公司依法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领取,相关风险及后果由贵公司自行承担。地址:新疆哈密市红星南路综合办公楼;联系人:朱智伟;电话:18609025225。特此公告!
哈密市恒安城市建设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
公 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原股东: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现已注销)承建了哈密市惠康园小区住宅1#-6#工程,经审计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尚有工程款未领取。经查,该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日注销,但未向我公司申报该笔债权,现公告如下:请原股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至我公司依法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地址:新疆哈密市红星南路综合办公楼;联系人:朱智伟;电话:18609025225。特此公告!
哈密市恒安城市建设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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