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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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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核实通知

  借款人、抵押人:田萍(女,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7404032625)

  借款人、抵押人田萍与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8年3月29日签订了编号为40001C180088《借款、抵押及开发商保证合同》,上述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抵押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人民币600000.00元整,借款期限120个月。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并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上述合同及借据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9)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5775号。

  依据上述合同及贷款人向本处提交的《执行证书申请书》,贷款人称: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抵押人未按期偿还贷款,贷款人于2025年1月6日向被执行人田萍邮寄送达了《全部收贷通知书》,宣布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未到期贷款等全部债务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拖欠已到期贷款本金,并偿还提前到期的贷款本金,同时还须清偿利息、罚息、复利等应付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经查实,截至 2024年11月18日,借款人、抵押人尚欠贷款人本金人民币213181.76元,逾期利息1939.67元、未还本金罚息64.26元,未还利息罚息12.37元,共计欠款:215198.06元。被执行人各方还应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自2024年11月19日至执行证书出具之日的应付利息、罚息以及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新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利率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李虎、公证员杨霞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如有疑义,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7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自行承担。

  地址:乌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虎、杨霞

  电话:0991-2835467、0991-2316509、17799712162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5年3月4日

  债务核实通知

  借款人、抵押人:田萍(女,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7404032625)

  借款人、抵押人田萍与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8年3月29日签订了编号为40001C180089《借款、抵押及开发商保证合同》,上述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抵押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人民币1300000.00元整,借款期限120个月。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并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上述合同及借据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9)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5774号。

  依据上述合同及贷款人向本处提交的《执行证书申请书》,贷款人称: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抵押人未按期偿还贷款,贷款人于2025年1月6日向被执行人田萍邮寄送达了《全部收贷通知书》,宣布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未到期贷款等全部债务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拖欠已到期贷款本金,并偿还提前到期的贷款本金,同时还须清偿利息、罚息、复利等应付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经查实,截至 2024年11月18日,借款人、抵押人尚欠贷款人本金人民币461893.99元,逾期利息3831.09元、未还本金罚息139.24元,未还利息罚息23.10元,共计欠款:465887.42元。被执行人各方还应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自2024年11月19日至执行证书出具之日的应付利息、罚息以及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新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利率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李虎、公证员杨霞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如有疑义,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7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自行承担。

  地址:乌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虎、杨霞

  电话:0991-2835467、0991-2316509、17799712162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5年3月4日

  遗失公告

  1.阿克苏地区荣海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6529240020069,现声明作废。

  2.亚森·阿卜来提遗失新QNZ888车的加气证,证号QP新Q-2701357、现声明作废。

  3.亚森·阿卜来提遗失新QNZ888车的加气证,证号 QP新Q-2701358,现声明作废。

  4.沙雅县库木乡中心幼儿园遗失党章,编号:6529240013529,现声明作废。

  5.阿布地克玉木·阿布拉遗失新QE7T10车的CNG使用登记证,编号QP新Q-2615628,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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