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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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收回贷款通知书

  编号:2025乌农商字第011301号

  新疆顺翔实业有限公司、新疆顺翔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保证人吴栋良、周生明、周彦梅、周生荣、李彦文、边金红、马金花、聂新英:

  我行与借款企业新疆顺翔实业有限公司、抵押人新疆顺翔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保证人吴栋良(身份证号:650102196810202111)、周生明(身份证号:650104195808184418)、周彦梅(身份证号:65012119710315082X)、周生荣(身份证号:650104196208190018)、李彦文(身份证号:650104197009180030)、边金红(身份证号:650102197102031221)、马金花(身份证号:650104196107080047)、聂新英(身份证号:650103196908284721)于2023年03月20日签定了编号:MCON202303205462920的《企业固定资产借款合同》、SUBC202303201869580、SUBC202303201869582的《担保合同》。

  根据上述合同,借款人向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玖万元整,新疆顺翔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吴栋良、周生明、周彦梅、周生荣、李彦文、边金红、马金花、聂新英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用途:归还本行合同号为MCON201806268363483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期限自2023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19日。

  根据编号MCON202303205462920的《企业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对借款人可能影响借款安全或者债务履行的情形,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限期改正、落实债权保障措施、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或者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项下借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借款等“,我行有理由认为借款人已经影响到我行的合法权益,且借款企业已向我行表示,已无法按期履行还款责任,故我行已向新疆顺翔实业有限公司下发《提前收回贷款通知书》,宣布上述《企业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于2025年01月13日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31,512,643.64元,另要求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偿还自2025年01月13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期间的利息、罚息及我行实现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特此通知。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克拉玛依区永盛创意广告装饰店:

  本会受理的克拉玛依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单位关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克仲决字第196号《仲裁裁决书》,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遗失公告

  1.新疆亿德顺通印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6501020203995,现声明作废。

  2.新疆亿德顺通印务有限公司遗失法人陈小敏私章,现声明作废。

  3.新疆亿德顺通印务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编号:6501020203996,现声明作废

  4.新疆亿德顺通印务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81002198670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东支行,账号:65050161613800000119,现声明作废。

  5.叶城县益佳食品批发部公章遗失,章号:6531260033360,现声明作废。

  6.叶城县益佳食品批发部法人徐蕾私章遗失,章号:6531260033361,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及除味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征求附近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详情请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并搜索项目名称查看,咨询电话13579216062

  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气分装置脱戊烷塔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气分装置脱戊烷塔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环评公示,请公众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http://www.xjhbcy.cn/storage/app/public/announce/20250212/4D87DE932F1EBBBB21243.pdf;公众意见表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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