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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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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思达建筑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范时生诉被申请人湖南思达建筑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楼西侧大厅)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第六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994-5828114。

  第六师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新疆旭鸿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张台宏、张元坤:

  本院在执行乌鲁木齐程圆财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旭鸿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新疆旭鸿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民事判决义务,申请人乌鲁木齐程圆财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追加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01执异4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追加第三人张台宏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二、驳回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程圆财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追加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3日

  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

  新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盐池镇人民政府委托新疆沃谱瑞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新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RQ7nuywGNDcg4Qogru6hg?pwd=64s5,提取码:64s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盐池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新疆金阳光铁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西部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2019)乌仲库字第0030号案件,申请人和静县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新疆金阳光铁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西部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由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新疆金阳光铁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09%股权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报告》初稿,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贵公司针对评估报告初稿有提出异议的权利,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仲裁庭(库尔勒市光明路欢乐海岸2号楼25层2508室,联系人王种新,联系电话0996-2022232)提交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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