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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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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书

  债务人、抵押人:王长风(公民身份号码:622101198201292915)

  债务人、抵押人王长风(公民身份号码:622101198201292915)与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于2012年4月12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2)新乌证内字第19997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到2024年12月2日,尚欠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借款本金291721.71元,利息7110.07元,罚息485.2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299316.98元(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叁佰壹拾陆元玖角捌分)。

  现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以债务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见本通知5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3楼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联系电话:0991-2825790、13899975717 李天军;0991-2825790、13999890370 古丽迪娅尔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1月13日

  核实债务通知书

  债务人、抵押人:谢健(公民身份号码:510211196909290933)

  保证人: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华

  债务人、抵押人谢健(公民身份号码:510211196909290933)及保证人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铁军与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解放路支行于2016年11月8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6)新乌证内字第42937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到2024年8月26日,尚欠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借款本金97925.86元,利息6477元,罚息3323.53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7726.39元(大写:壹拾万零柒仟柒佰贰拾陆元玖角叁分)。

  现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以债务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或公司)核实债务数额。请见本通知5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3楼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联系电话:0991-2825790、13899975717李天军;0991-2825790、13999890370 古丽迪娅尔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1月13日

  核实债务通知书

  债务人、抵押人:张学伟(公民身份号码:652801197108113715)

  债务人、抵押人:魏华(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8706250729)

  债务人、抵押人张学伟(公民身份号码:652801197108113715)、魏华(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8706250729)与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解放路支行于2015年2月13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5)新乌证内字第16552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到2024年7月8日,尚欠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借款本金696689.71元,利息28960.59元,罚息2610.97元,本息合计人民币728261.27元(大写:柒拾贰万捌仟贰佰陆拾壹元贰角柒分)。

  现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以债务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见本通知5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3楼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联系电话:0991-2825790 、13899975717 李天军;0991-2825790、13999890370 古丽迪娅尔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1月13日

  遗失公告

  1.木克代斯·木沙遗失新Q112WK车的CNG使用登记证,编号QP新Q-2672003,现声明作废。

  2.伊犁荣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温师军私章遗失,编号:6540025031144,现声明作废。

  3.巩留县疆域先生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6501040432749,现声明作废。

  4.巩留县疆域先生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一枚,编号:6501040432750,(法人姓名:杨智),现声明作废。

  5.留县疆域先生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编号:6501040432751,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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