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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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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

  (2024)新乌西证执(核)字第127号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马俊武,男,公民身份号码:650121197406271717

  共同借款人:马小平,女,公民身份号码:652322197603022540

  借款人马俊武、共同借款人马小平与贷款人新疆建新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合同编号:HT8071830210000145号《借款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27日止。上述合同经本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1)新乌西证内经字第1632号】。

  上述贷款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逾期,已构成违约。现新疆建新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借款人偿还截止2024年11月11日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零叁元陆角整(¥12503.60元),利息贰仟零陆拾元柒角柒分(¥2060.77元),本息合计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陆拾肆元叁角柒分(¥14564.37元);自2024年11月12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期间的逾期利息及综合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公证费、公告费、邮寄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人员李双志、王艳红下发此通知,向你核实前述债务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承担。

  公证处联系人:李双志、王艳红

  联系电话:18999875115、1390991019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六楼J、K、L室

  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

  2024年11月27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赵善奎(身份证号码:652301197305306818)

  抵押人:罗全风(身份证号码:652301197812096827)

  我行于2021年1月6日与借款人、抵押人赵善奎,抵押人罗全风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10002162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2月2日起至2041年2月1日止,贷款金额肆拾陆万元整(46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1年2月7日出具了(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4866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赵善奎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赵善奎、抵押人罗全风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10002162《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

  2024年11月27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马颖博(身份证号码:650121199003242822)

  我行于2021年10月11日与借款人、抵押人马颖博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10067907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51年10月21日止,贷款金额肆拾壹万元整(410000元)。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了(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33151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现借款人、抵押人马颖博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马颖博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1006790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

  2024年 11月27日

  遗失公告

  1.新疆天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备案号:6623220017961,现声明作废。

  2.新疆天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备案号:6623220019551,现声明作废。

  3.新疆天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遗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章,现声明作废。

  4.新疆天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遗失农民工工资专用章,现声明作废。

  5.普县波斯喀木乡达尔格其村努尔麦提·艾拜迪拉名下的新QH9C09车的加气证遗失,气编号: CI85172,现声作废。

  6.张盼盼遗失工作证,工作证编号:SY5265,发证机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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