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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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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曹怀世:

  我公司在账务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对您的应收账款 320600.00元,请您在见报后3日内与我公司核账并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我公司将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联系人:赵新阳,电话:18199176558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1199号万科大都会小区9号楼1204室

  新疆北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新疆南疆喀什2×66万千瓦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满足南疆支撑电源火电配出需要和喀什地区电力负荷增长需要,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充分利用煤电系统支撑和灵活性调节作用,积极响应国家以及自治区能源产业政策,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拟建设新疆南疆喀什2×66万千瓦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工程基本情况、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等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工程名称:新疆南疆喀什2×66万千瓦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

  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工程组成和规模:

  (1)喀什75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喀什750kV变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阿克喀什乡。本期扩建在变电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地。本期扩建2个750kV出线间隔至喀什火电厂。

  (2)喀什火电厂-喀什750kV变电站线路工程

  新建喀什火电厂-喀什变两回750kV架空线路,线路起自喀什火电厂,止于喀什75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约35.2km,其中单回线路路径长约2×17.7km,双回线路路径长约17.5km,新建杆塔116基。

  本期需拆除110kV深工线长3.2km,拆除110kV深艺线、园丁多线双回线路及110kV深艺线、深多线双回线路长3.2km,拆除杆塔20基。新建110kV同塔三回线路路径长3.6km,新建杆塔15基。

  本工程新建线路全线位于喀什地区喀什市境内。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xj.sgcc.com.cn/html/xj/gb/tzgg/index.shtml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以下单位查阅: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123号)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或公告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991-2925524,邮编:844000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7-67818420,邮编:43007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布尔津县人民医院

  就诊卡余额退费公告

  尊敬的病患及其家属们: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群众急难愁盼的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布尔津县人民医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患者就诊卡余额未退还8602人进行专项清退工作,针对未退还金额已经申请公证处提存,由公证处负责电话通知和办理后续退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在布尔津县人民医院办理的就诊卡充值业务,就诊卡充值的现金未使用完的患者。

  二、办理时间地点:

  地点:布尔津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二楼

  时间: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

  联系电话:0906-6526290

  三、退费办理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退款需携带身份证、就诊卡或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办理退款业务。

  2.委托人退款办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患者身份证、就诊卡或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等有效证件,并备案登记办理退款业务;如委托人已去世,请携带就诊卡和死亡证明,办理退款业务。

  我们诚挚地提醒各位群众,请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布尔津县人民医院将竭诚为您服务,确保您的资金得到及时清退。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具体退还患者就诊卡余额明细表详情关注布尔津县人民医院公众号。特此公告。

  布尔津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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