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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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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万利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在账务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你公司的应收账款100000000.00元,请贵公司在见报后3日内与我公司核账并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我公司将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联系人:赵新阳,电话:18199176558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1199号万科大都会小区9号楼1204室

  新疆北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新疆万企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在账务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你公司的应收账款9000000.00元,请贵公司在见报后3日内与我公司核账并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我公司将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联系人:赵新阳,电话:18199176558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1199号万科大都会小区9号楼1204室

  新疆北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巴楚县榕疆矿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账务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你公司的应收账款3000000.00元,请贵公司在见报后3日内与我公司核账并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我公司将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联系人:赵新阳,电话:18199176558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1199号万科大都会小区9号楼1204室

  新疆北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新疆克拉玛依中石油“两个联营”项目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满足克拉玛依地区负荷用电需要,提升当地电网送受电能力,梳理优化当地220kV电网,同时满足克拉玛依地区富裕新能源电力送出需要,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拟建设新疆克拉玛依中石油“两个联营”项目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工程基本情况、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等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工程名称:新疆克拉玛依中石油“两个联营”项目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

  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区)。

  工程组成和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纯输电线路工程,新建两条中石油“两个联营”项目电厂~克拉玛依750千伏变电站750kV单回并行线路,线路途径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区,线路路径长度约2×20.8km,新建杆塔109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xj.sgcc.com.cn/html/xj/gb/tzgg/index.shtml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前往以下单位查阅: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123号)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或公告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991-2925524,邮编:844000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027-65262752,邮编:43007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2024年11月8日

  轮台县联皓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图尔荪古丽·艾则孜、麦尔耶姆·奥斯曼、阿依加玛丽·图拉洪、库宛汗·克热木、图尔荪阿依·夏依丁、阿依提拉罕·艾则孜、阿迪莱·阿卜来提诉轮台县联皓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工资争议一案(轮劳人仲字(2024)131号),因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轮台县联皓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申请人阿迪莱·阿卜来提支付拖欠工资10128元,向申请人阿依提拉罕·艾则孜支付拖欠工资1000元,向申请人图尔荪阿依·夏依丁支付拖欠工资3000元,向申请人库宛汗·克热木支付拖欠工资11000元,向申请人图尔荪古丽·艾则孜支付拖欠工资9000元,向申请人麦尔耶姆.奥斯曼支付拖欠工资15000元、向申请人阿依加玛丽·图拉洪支付拖欠工资12000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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